行走在鲁甸:一个亲赴鲁甸的社工志愿者的感与行(5)

曾新凯 2014-08-28 09:05  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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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深圳正阳驻罗湖区社工委岗位社工曾新凯,他作为社工参与了此次鲁甸灾后救助工作,并在文中分享他在灾区工作的点滴感悟与体验,让人一窥灾区目前的救灾情况,同时也能学到很多东西。感谢《社会与公益》杂志副总编雷建华的邀约与推荐。

危险的工作条件

危险的工作条件

崎岖的山路

崎岖的山路

“活力蓝帐篷”简介

“活力蓝帐篷-安置区服务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活力蓝帐篷”)是民间公益组织协同政府,在灾后紧急安置阶段开展的应急性服务和专业社会服务计划,由成都市和川公益发展中心、成都根与芽环境文化交流中心、成都高新区益众社区发展中心、成都高新区美锦社区公益发展中心联合发起。

“活力蓝帐篷”联合发起机构发挥各自领域专业优势,组成业务拼图,积极协同政府,回应受灾群众对灾后卫生防疫、儿童安全、生计恢复与发展、中小学生教育、乡土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多元化社会服务需求,使灾难之后的紧急安置区焕发生机与活力。

“活力蓝帐篷”缘起于“803鲁甸-巧家地震”。联合发起机构第一时间奔赴鲁甸县火德红镇、龙头山镇抗震救灾一线,在应急性需求调研和服务的基础上,充分借鉴公益组织在汶川地震、雅安地震紧急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经验教训,达成核心共识:在大型灾难救援和灾后重建中,民间公益组织应深度协同,协助政府,有序高效抗震救灾。

根据工作实际,“活力蓝帐篷”在一线形成工作机制和原则。坚持雪中送炭原则,在项目选点布局上优先选择社会力量投入不足的受灾乡村;坚持平台开放原则,欢迎各种社会力量成为项目区服务合作机构;坚持需求导向原则,调研先行,科学救灾;坚持社会沟通原则,积极传播灾区需求与业务实践,吸取各界建议与意见;坚持创新原则,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,建立学习型团队,进行产品服务创新。

“活力蓝帐篷”是民间公益组织深度协同参与救灾的一次创新,寄望通过这样的努力,优化资源配置,探索一条民间公益组织参与救灾的高效路径。(作者信息:深圳正阳驻罗湖区社工委岗位社工  曾新凯   推荐者:《社会与公益》杂志副总编 雷建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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